目前,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出现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难,日渐成为限制城市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如何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增强停车位的供给能力和管理能力,直接考验着特大城市管理者的城市管理智慧。
停车场管理存在问题
据相关部门统计,当前上海中心城区小区夜间停放的车辆总量是74.3万辆,但小区配备的停车位只能够满足60%左右车辆停车需求,中心城区夜间停车位缺口达40%。由于缺乏对停车场建设的战略规划,导致了交通拥堵、停车难、乱停车等诸多社会问题,也给城市安全发展带来隐患。
扶持政策不配套,缺乏鼓励民营投资停车场的利益保障和诱导机制。由于停车位同时兼具商业、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益设施三重属性,除了个别地方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文件,对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开发商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外(如福州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根据停车场所处的土地等级,一级地每车泊位奖励人民币9000元,二级地每车泊位奖励6500元),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停车场主要由政府来经营,如据相关研究表明,上海经营性停车场中主要的经营单位为国有企业,占所有单位数的89.8%,集体所有制单位占10%,其他经济的企业只占0.2%。
中国大多城市对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停车行业尚未形成系统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安排,尤其是当今奉行的低价停车政策,面对高成本、高投入的停车场建设,缺乏足够有力的经济利益保障和诱导机制,这直接导致了停车位的普遍短缺。
智能停车场管理不顺或缺位,停车场利用效率不高。一是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根据当前的体制安排,大多数城市停车场的审批和管理涉及交通、公安、建设、规划、市政、城管、环保、物价、交警、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审批和管理职能不清,有些部门有权审批、无权管理,停车场经营主体多元化,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准确地说出城市到底拥有多少停车位,也直接造成了停车场乱收费、乱涨价问题,管理效力不足。
二是收费标准制定和停车位配置不合理,致使专业停车场的使用率不高。一方面,很多城市的停车收费标准,不是通过市民听证等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来确定,而主要依靠政府单方面规定,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特别是机场、火车站、医院等车辆流动性很大的专业停车场,采取一刀切式的高收费标准,直接导致了路边乱停车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在审批停车位时,并没有考虑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繁华地带的专业停车场外围同时设立很多的路边停车位,这使得设施完善但价格较高的专业停车场处于“吃不饱”的亏损经营状态之中,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
三是建筑和住宅小区等实行各自为政的“封闭死板型”管理。目前很多办公楼停车场只限内部使用,即使有空车位也不允许前来办事的车辆停放。一些高层住宅小区因停车位紧缺,采取按车单、双号停放措施,使得一部分住户车子在附近路内违章停放。
四是政府部门对开发商停车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管缺位,导致居住小区停车场系统问题更加突出。在一些修建时间较早的小区,根本没有规划车位。而新建小区,政府针对地产开发商制定了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但由于政府监管缺位,使得一些开发商要么没有按照标准进行配套建设,要么就是挪作他用,造成居住小区停车位欠账。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地下停车库建造成本高,使用费用也高。在一些小区内,一个地上停车位每月租金只需150元~250元,而一个地下停车位售价在10万元左右,租金则需每月300元~1500元。由于地上停车位与地下停车位差价很大,车主们宁愿挤在地上车位,也不愿用环境好、安全系数高的地下车位。
停车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较低。中国内地各大都市的停车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普遍很低,停车场至今难成产业,诸如价格、产权等问题,极大地制约行业发展。
发达国家停车场建设模式
高度重视、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发达国家或发达城市在汽车社会来临之际,就已经开始关注停车问题,与城市建筑同步考虑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缓解汽车保有量增长与停车位之间的矛盾。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停车场规划建设中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停车场建设。美国最为典型。美国俗称“车轮上的国家”,仅3亿人口拥有2.5亿辆车,美国车多,停车场也多,且很大,基本不存在停车难的问题,这与社会高度重视停车场建设紧密相关。美国自20世纪30-50年代开始出现停车难问题以后,停车场的建设成为美国人最重视的问题之一,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旅馆商店,无论是出租公寓,还是娱乐场所,都附建有停车场。
二是停车场规划建设注重节约土地。例如东京繁华地带,由于地皮紧张,几乎没有免费停车位,商场、写字楼、酒店以及一些大型公共设施,一般都不设地面停车场,而是建成地下停车库或者类似写字楼样式的立体停车库,其立体停车设备已经占据了70
%的绝对优势地位。一般来说,机械停车库车位占地面积是平面停车场的1/2-1/25,比自行式地下车库面积提高50%以上,极大地节省了用地空间。
三是科学规划停车场布局,与动态交通紧密结合。最为典型的就是驻车换乘系统,已经成为停车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门,其内容就是在郊区私人交通和市中心公共交通的分界点,建设超大型的停车场,郊区居民可以开车到换乘站,然后驻车换乘各种公共交通快速进入市区上班或办事。
多元化、多模式投融资机制。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可供选择的模式主要有政府投资─委托经营模式、政府─企业投资经营模式和企业投资经营模式三种,各种模式有优势,也有不足。
总体来看,发达国家和发达城市普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停车场,并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一般包括购置土地费用、停车场地建设及附属建设费用、停车场管理人员劳务费用和停车场设备维护费用。停车场兴建和运营资金除政府或民间投资、停车场收费外,还包括部分违章停车处罚收入、机动车拥有者上缴的停车税等。
日本政府规定,对私营和半官半民经营和建设的停车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其补助率为1/3,补助对象率为1/4。日本政府还用道路开发资金、日本开发银行的特别利率融资等对私营和半官半民经营和建设的停车场提供低息贷款,贷款期15-25年不等,并规定起初5年只还息不还本。在税收方面,对各类型停车场,其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地价税、固定资产税、建设税等都有不同的减免规定,其中有的还可全免。
集中管理、法规保障、有序停车
首先,理顺体制,依法设立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对停车场实行统一管理和经营是发达国家的一个主要做法。如日本警察署主要负责车库法的实施,停车场法由建设省制定实施,但也要听取警察署的意见;如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交通部门内设立停车管理局,是该区唯一的停车管理机构;中国香港停车管理机构是香港运输署,每隔数年运输署便会进行全港停车位需求研究,根据停车位供求情况,运输署会相应地要求《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增加或减小建筑物配套停车位的比例。
其次,注重停车管理立法,对停车场实施依法管理。例如美国对停车场管理具有严格的法律制约,任何在美国考驾照的人如果乱停车,就会被重罚,促使美国人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美国通用的停车法规包括:不准在十字路口停车、不准在消防线外停车、不准堵塞交通、不得在划有红线的地点停车、不准双重泊车、所有停车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等。除了有关残疾人停车优先的规定外,美国的停车管理权力基本下放到各州和地方政府和单位,几乎每座大学、大公司和游乐公园都会拟定不同的停车规定,尽管其总体规则基本相似。
日本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停车场业法规,其中专用于停车场的有《停车场法》(于1957年首次制订,1995年最新修订)、《停车场法施行令》(于1957年首次制订,1991年最新修订)。至1994年9月,有165个城市根据上述法规和日本建设省编写的《标准城市停车场条例》制订了本市的停车场条例。此外,日本建设省还发布了《关于停车场设计、施工的指导方针》。这两个法规在停车场的规划、路上停车场的设置、路外停车场的设置与构造、停车场的收费与管理、建筑物应附带设置的停车设施、各级政府在停车场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等方面都作了规定。例如,买车先买停车位,没有停车位不能上牌照;新建或改建建筑时,停车位不达标不允许开工。此外,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有《城市停车场法》。
停车场设计管理高技术化和信息化,注重安全和效率。注重采用高新技术和现代信息化手段,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停车场效率,是发达国家或发达城市停车场管理的主要经验。
比如,目前日本所建的机械式停车场几乎包含了当前机械、电子、液压、光学、磁控和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成熟先进技术。广泛采用了交流变频调速系统,使运行高速平稳,节省电力,同时振动和噪声也趋于最小。控制形式有按钮式、IC卡式、触摸屏式和遥控式等多种操作方式。安全保护装置也日臻完善,如汽车出入声光引导及定位装置、汽车尺寸与重量检测装置、限速保护与多重机构互锁装置、自动消防灭火系统等,使得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都有了大幅度提高。
停车产业化运作,打造新型“停车经济”。在国外,停车场行业经历了三个阶段:隶属于物业管理阶段、专业化经营管理阶段和投资管理一体化的资本运营阶段。
美国、中国香港、日本、韩国乃至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停车场行业基本处于第三阶段,并形成了庞大的“停车经济”,以美国为例,停车场分别由地方政府、私营停车场业主及商店等服务性企业经营管理。一般说来,地方政府经营的停车场带有福利性质,收费较低,基本上与路边停车差不多或稍贵一点,但数量很少。一些商店、饭店自己设立的停车场往往是免费向本店顾客提供的,是商家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私营停车场收费最贵,而且差异很大,如在曼哈顿闹市区停车一小时的收费就超过20美元。私营停车场的收费完全是受供求关系来确定,政府未加干预。据报道,纽约私营停车场生意兴旺,年收入超过10亿美元。整个美国“泊车经济”每年带来的收益高达260亿美元,提供100万个就业机会。
停车场建设、管理政策建议
科学规划并大力建设停车设施并积极建设足量的停车设施,是改善城市停车难的根本之举。中国特大城市应做到如下几点:
首先,制定与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停车设施总体规划方案,特别是要根据城市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就城市停车场数量、面积、规模、类型等设计具有法律意义的规划方案和建设标准,与城市规划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使用。在规划方面,停车场应当同整个城市的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相统一,并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突出前瞻性。其次,停车场的选址要科学,合理地调整停车场内的交通组织,强化高层建筑周边交通和大型停车场的循环系统设计,充分考虑停车场的服务半径,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率和周转率。再次,市中心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要充分利用空间,大力推行立体停车塔、双层升降横移式、地坑升降式启动停车设备、模块化智能型立体停车库等多种设计的停车场。立体停车设备应该成为未来中国停车市场的主流,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更加应成为立体停车场的主战场。
创新管理体制是提高效率之关键。停车问题涉及到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公安、交运、价格等多个部门,利益关系较为复杂,而当前的多头管理体制正是造成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无序化、低效化的制度原因。因此,中国特大城市要解决停车难问题,就得成立一个全市性的权威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制定各类停车设施的法规、条例、价格等,统一管理路内、路外各类停车设施。其次,针对目前特大城市配建停车位被挪为他用的现象,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对配建停车设施的监督和检查,并依法管理,保证各种大型建筑规划设计与配套停车场设施同时设计、同时规划、同时施工。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当务之急是在全国范围内重新修订或制定统一的停车场管理条例,或尽快制定出台“城市停车场管理法”,就停车场的性质、停车场规划、路上停车场的设置、路外停车场的设置与构造、停车场的收费与管理、建筑物应附带设置的停车设施、各级政府在停车场建设中的权利义务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建立健全停车场产业化发展的鼓励办法和政策体系,特别是在停车场土地批租、征用、融资贷款、捐税减免、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制定明确的优惠或奖励办法,提高投资者、经营者的积极性,以增加停车场的市场供给,推动停车场市场化进程。
提高停车场效率的手段。科学规划设计,不断提高城市停车场的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是切实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的主要手段。建议国家和地方城市政府加大对城市停车场管理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尤其加强以下两方面的现代化建设:一是强化城市停车场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停车场指南和停车诱导系统,能够为汽车用户较为准确、快捷地提供全市或部分路段停车场的位置、数量、空闲车位数量、车库路线等信息服务,满足有车族在平日和节假日不同的停车需求,全面提高停车场效率;二是改革和更新停车场收费系统,尽力提高自动化水平,特别是计算机计时收费系统,不仅提高停车场收费效率和使用效率,而且也体现公平合理。——摘自《千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