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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难执行 管理条例落实很棘手 |
出处:http//www.szlpnkj.com发布时间 : 2016.07.16浏览次数 : 6174 |
3月1日开始实施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出8项城市管理热点,引导企事业单位错时(下班后)开放内部停车场是其中重要一项。10天下来发现,除极个别外,很少有单位愿意开放,原因在于自身能力不足,担心开放后不好管理。
《条例》第45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配建停车设施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公众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
此前,南京市没有一家单位的内部停车场是错时开放供社会公众停车的。有媒体报道,近日已有单位悄然“破冰”——位于江东路旁的河西政务大厅晚上开始对公众开放停车位了。
在河西政务大厅想夜间停车还真的有点难。停车场的一位保安告诉江南时报记者,目前他们停车场五点半之前能进,五点半以后就不能进了。“五点半,政务大厅办公的和我们就下班了啊。双休日也不上班。车子放在里边,想在礼拜六、礼拜天来拿,拿不出去。”
位于中山东路上的南京市总工会大楼,有一个刚刚建成的地下车库。车库管理人员一语道破了“难产”的原因,在正常上班时间里,车库都没办法完全满足职工和来办事的外来人员的停车需求。如果在非工作时间内对外开放,又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不可能24小时门都开着,除非专门雇一个人晚上来开门,管停车。”
“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错时开放难度较大。”南京市停车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江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单位如错时开放停车位,很多领导都担心开放后管理混乱。此外,错时开放只能参照一般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夜间停车每小时只有0.5元。“还不够雇人的工资,对很多单位来说根本就没‘诱惑’。”
对此,专家表示,“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有这种胸怀,去完成、配合政府这么一项惠民的措施。市政府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鼓励措施,包括拿出一定的财政补贴,来充分调动和鼓励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使这项措施能够顺利地实施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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