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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停车场收费管理新办法将于下月实施 |
出处:深圳市利普诺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2016.07.16浏览次数 : 6294 |
为切实发挥价格杠杆调节有限的停车泊位资源,镇江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新办法将于4月1日前出台。梯级价格、收费标准、核心区域、车型划分有较大调整。
1、建立梯级价格体系。即城市核心区高于非核心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室外高于室内,路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晚的差别收费政策。
2、收费标准作了调整。将停车场(点)分为三类,即道路停车泊位、路外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含地下),收费标准相应递减。为缓解道路拥堵状况,缩短停车时间,道路停车泊位将取消计次收费,统一采取计时收费形式,如核心区(一级)道路停车蓝牌车首小时按5元计费,超过1小时按3元/半小时计费。道路停车连续停放当日最高收费限额50元。新办法还较大幅度地降低了非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非道路计时收费白天和夜晚分别以2小时和6小时为计费单位。总体上看,我市即将出台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在全省处于中下游水平。
3、城市核心区域划分作了适当扩大。结合镇江市城市发展现在,兼顾城市未来规划,新办法将城市核心区(一级区域)划分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作了扩大,东面由梦溪路扩至小米山路,南面由运河路扩至南徐大道,西面由电力路扩至檀山路,北面由长江路扩至滨水路二级区域的范围也相应向主城区外围作了延伸。
4、车型划分作了调整。借鉴公安部门对车型分类的政策,将老办法中的大、中、小型车型分类调整为蓝(含黑色)、黄两种车型分类,不仅方便收费人员操作,而且还有利于消费者监督另外,新办法还对免费停车政策作了补充,到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务需在办事单位停放的车辆以及停放在指定免费停车泊位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本文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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